各住宿业协会:
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全市各酒店、民宿经营者,如发现民宿和酒店价格违法行为,将依法从重处理;对违法情节严重的、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。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,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,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、串通涨价、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,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。节日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,自觉维护和提升丽江旅游形象。
一、加强价格自律
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、各住宿业协会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,化解纠纷在萌芽状态,及时协调解决退款等服务质量问题,提升服务质量,持续优化管理,积极倾听消费者声音,落实经营者化解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,就全市民宿和酒店经营服务单位“两节”期间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如下:
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要高度重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,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《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促进丽江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,营造更加放心、安全的消费环境,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为维护好我市住宿业价格秩序,为维护我市旅游市场良好形象做出应有贡献。
中秋、国庆佳节将至,切实加强价格自律,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四、维护价格公平
各经营者、协会要严格遵守《价格法》等价格法律、法规及政策,操纵市场价格,操纵市场价格;各住宿业协会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;不得相互串通,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标牌价。
三、依法促销经营
二、依法明码标价
2023年9月22日
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不得强制搭售商品;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,做到要素齐全、内容真实明确、字迹清晰、标示醒目,在其经营场所和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信息,应当显著标明期限。
价格合规经营提醒告诫书
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民宿和酒店
五、提升服务质量
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,应当显著标明条件;开展限时减价、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,应当真实准确、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;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,为消费者提供“质价相符”住宿产品供给;开展促销活动时,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,或者擅自提高价格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;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, 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